通知公告
公益诉讼举报电话
0393—2201897
案件管理中心电话  
0393—2201601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委员联络平台
微信
官方微信
12309
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如何做好一名案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5-26 11:09:29    点击:4505次    [关闭本页]

对于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来说,案管工作人员是一个新兴的名词,在2013年6月份之前,若是在检察院提起“案管”两个字,恐怕多数同志都茫然不知。作为一个新兴的科室,案管中心还处于成长发展的阶段,那么如何做好案管的工作人员对于案管的成长和发展就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案管工作人员,首先就得明确案管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案管部门是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过滤器”,是检察院办理案件的最大内勤。案管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严格的程序审查,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进行管理,接待律师来访和投诉,接待群众咨询等。所以作为一名案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一、过硬的专业素质。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必须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而案管又是案件进入检察院的把关部门,所以案管工作人员必须对相关程序性的法律规定熟读于心,才能更好的对案件进行管理。

二、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案管中心因其工作性质,需要与检察院的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尤其是与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的沟通协调。案管的工作人员只有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办好案件。

三、坚持“三心”原则。作为案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耐心、细心、专心。案管工作有时候比较繁琐,这就需要极大的耐心去积极应对和解决这些繁琐的事件;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机构,与公民的权利息息相关,案管作为检察院的“过滤器”,在审查案件的程序问题上一定得细心谨慎,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权威;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应专心致志,脚踏实地。

案管工作人员通过不断地提升自身素质,相信不远的未来,案管部门会越来越好。

案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5-2025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14091号   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台前县人民路西段北侧   备案查询管理系统   电话:0393-2200608